一、西寧公司注銷的條件:
1.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;
2.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;
3.公司因合并、分立解散;
4.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、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;
5.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。
二、公司異常,無法注銷如何處理:
由于公司經營異常,導致了公司無法辦理注銷事宜。比如常見的有:公司稅務異常;公司地址異常;公司信息不全等等,這些都會導致公司被列入異常而無法正常注銷掉。
稅務異常:常見的情況有公司沒有每個月進行納稅申報,沒有辦理年檢也就是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年度報告,普遍都認為公司才剛成立,沒有收入不需要納稅申報,其實注冊下來后每個月都是需要的。
公司地址異常:工商局那邊會不定期發送郵件信息到企業的注冊地址那,如果無法接收或者聯系不上公司所在地址,那工商局就會把公司移入經營異常目錄,所以說,公司的注冊地址要實際有效。
如果是由于稅務問題無法注銷掉公司,需要到稅務局補辦稅款之后,移除異常就可以注銷了;如果是被列入黑名單,可以先查詢一下原因,按照要求移除之后,然后就可以正常走公司注銷流程了。
一、從實際情況看,辦理公司減資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、公司嚴重虧損,資本總額與實際資產懸殊過大,注冊資本失去了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,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。
2、原有公司資本過多,形式資本過剩,如果保持資本不變,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,不利于發揮資本效能,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。
二、公司減資的法定程序
(1) 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:
①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;
②減資后的股東利益、債權人利益安排;
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;
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。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,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額;
(2) 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
(3) 通知或公告債權人
(4) 變更登記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一百七十八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,必須制作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。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,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。債權人自接收到通知書三十日內,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,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。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額?!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一百八十條規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,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,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;公司解散的,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;成立新公司,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,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。